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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确认野蛮强拆违法,镇政府拒不赔偿 ——王永利把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政府再一次告上法庭 -欧洲杯在线开户发表时间:2020-01-30 16:54 法院确认野蛮强拆违法,镇政府拒不赔偿 ——王永利把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政府再一次告上法庭 参与强拆的保安和城管 主题词 北京 门头沟 军庄镇 野蛮强拆 王永利 麗景山莊 一千多万元损失 强拆前的丽景山庄内外 强拆人员现场辱骂王永利 四、强拆行为的违法之处。 经过分析和咨询有关法律专家,用一个告知书就拆毁了王永利的房屋,损毁了财产。军庄镇人民政府不仅仅是程序违法,而且违反了如下法律规定: 首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被告没有作出行政决定,没有载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看来,被告特别害怕原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被告根本没有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也是以教育公民为目的,而不是以祸害公民为目的。 再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这一条规定了改正和停止,并没有规定被告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拆除。 第四,王永利的建筑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 王永利的建筑物,早在2008年之前就已经存在,现行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自2019年4月28日起才施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没有溯及力,不能适用王永利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申请人的多数建筑是2008年之前建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没有规定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全文如下: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军庄镇政府直接限期拆除申请人的建筑物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军庄镇政府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违反多个法律规定,不但应当认定违法,而且应当全额照价赔偿,故意损毁王永利财物的行为,也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和成都高新区王翠花一万多平方米的厂房在2019年5月9日被强拆有着惊人的相似,只是这次人家军庄镇政府承认是自己干的,不像成都高新区有的单位不敢承认。 有关此案的进展情况,我们将做密切关注。 2021年12月17日 编后话: 为了慎重起见,本文形成之后,专程书面挂号送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政府等进行反映情况和调查。经过中国邮政查询,他们分别于2012年12月20日收到了调查材料。但是,至今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们没有就此问题作出明确回复,没有表示不同意见。 王永利在2022年1月5日,书面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受案回执,也没有收到立案告知书和不予立案告知书。 现在,将此文公开发表,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认为本文存在什么问题和错误,请及时提出来,我们将优先予以公开发表,使真理越辩越明。 2022年1月25日 |